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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万多毫升危化品不如实记录,一企业被罚3000元

来源:黔东南信息港 · 发布 2017-10-24 11:48:31 · 阅读 20

近日,镇远县一企业因为不如实记录危险化学品,被公安机关依法处罚3000元。

据介绍,10月18日,镇远县公安局青溪派出所在开展安全大检查中,发现辖区某冶炼企业使用危化物品硝酸、硝酸钾来检验它们的产品,但是这批危化物品没有如实进行登记,未建立使用台账,也未将购买的数量、种类送到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备案。

据了解,这批危化物品共有12900毫升,其中硝酸12500毫升,硝酸钾400毫升。根据《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》第八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,镇远公安对该企业下达了整改通知书,并处以行政罚款3000元。目前案件已经办结。

据了解,镇远公安机关对危化物品监管十分严格,坚决杜绝监管漏洞。因为如果监管不严,危化物品一旦落入不法之徒手中,就会给社会带来重大的安全威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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